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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产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拟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地方性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协助各县(区)委管理县(区)残联领导班子。

(七)承担盘锦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电话:0427-282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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