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 发布日期: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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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残工委发〔2016〕5号),对“十二五”期间全国残疾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市大洼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市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以“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为榜样,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做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推动者、实践者和奉献者,努力开创“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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