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日期: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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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辽宁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人社〔2017〕150号),经相关单位和部门推荐评选,并经市残联理事会审核,拟向省推荐表彰:
一、先进单位(3个)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盘锦市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盘锦市民政局社会(儿童)福利院
二、先进个人(6个)
范晓东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高蕾蕾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教部主任
马明涛 盘锦市肢残人协会副主席
方利利 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钟 声 盘锦市财政局社保科
汉 英 盘锦市卫计生委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残联宣教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教部
电话:0427-2680566
传真:0427-2680588
通讯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大厦8楼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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