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日期: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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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残联《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辽人社〔2019〕10号)和辽宁省残工委《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助残先进集体、个人和残疾人之家工作的通知》(辽残工委〔2019〕1号),经我市各级残联和相关单位推荐评选,并经市残联理事会审核,拟向省推荐表彰:
一、全国残疾人自强模范1人
杨晓冬 盘锦市盘山县坝墙子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
韩丽霞 盘锦市大洼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三、全国助残先进个人1人
钟 声 盘锦市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3月1日至3月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残联宣教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教部
电话:0427-2680566
传真:0427-2680588
通讯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210室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