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残联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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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0年度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86.3万元,完成211.3万元绩效目标,其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3.6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33.5万元、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13.2万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7.3万元、阳光家园托养服务15.3万元、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7.8万元、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0.6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40万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35万。
(二)2020年省下达专项资金496.7万元,完成371.1万元绩效目标,其中精神病医疗救助20.2万元、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补助2.8万元、视力残疾人康复2.4万元、贫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78.4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03.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补助13.6万元、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及培训基地补助39.4万元、疫情期间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一次性补助9.8万元、基层残疾人组织就业服务工作补助资金10万元、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48.1万元、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36万元、残疾人体育进社区7.2万元;未完成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125.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无滞后情况。
2.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市残联无截留情况。
3.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及时拨付县区财政,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残疾人专项资金项目在年底已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财政的相关资金拨付及时,为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保障。在专项资金的执行过程中,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度执行有效,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残疾人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按省残联下达专项资金的任务指标数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各项目质量指标达标。
(3)时效指标。在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
(4)成本指标。按项目标准严格执行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稳步提高。
(3)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满意度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对残疾人的服务工作,提高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改善了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提升了政府关心、帮扶弱势群体的民生形象。但也有部分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主要原因: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指标173.5万元,在2020年末已执行133.5万元,其余40万元是由于我市开展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所授课时暂未达到规定课时,因此资金在市本级结转,待课时完成后下拨。
2.辅具适配指标160.6万元,是由于进行招投标采购,正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因此资金未使用,目前在市财政政府采购专户,待采购程序完成后拨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组、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