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盘锦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发布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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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有关要求,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已于2023年10月31日关闭。为持续优化盘锦市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帮助解决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完成联网认证申报的现实问题,现延长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线下审核时间,请用人单位于2023年11月23日—30日工作日期间携联网认证相关材料到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窗口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仍不申报的,将不再受理。2024年起,无不可抗拒原因不再延长联网认证时间。
特此公告。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