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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盘锦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盘残联字[2022]18号)规定,经机构自愿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市残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成评审组,对申请机构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评审,初步确定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言语残疾儿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市残联反映。联系电话:13188586000 联系人:郑峰松

公示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

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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