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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盘锦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盘残联字[2022]18号)规定,经机构自愿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市残联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组成评审组,对申请机构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和盘山县人民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初步确定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盘山县人民医院

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三、听力语言残疾儿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盘山县人民医院

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市残联反映。联系电话:13188586000 联系人:郑峰松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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